Aug 25, 2020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2020年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申報征收第一年,申報期9月將近,關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我們了解多少呢?
哪些用人單位需要繳納殘保金?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比例的,應依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保金按什么標準征收?
機關事業單位及六大行業
機關事業單位(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六大行業,按每人每年288元征收。六大行業分別為:
(1)金融企業,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典當、拍賣等企業。
(2)電力生產和供應企業。
(3)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不含房產中介)。
(4)原油生產銷售(不含化工加工制造)企業。
(5)煙草生產及調撥企業。
(6)通訊運營企業(不含通訊零售服務企業)。
其他用人單位
其他用人單位,按每人每年240元征收。
殘保金征收期是什么時候?
從2020年1月1日起,殘保金的繳費次數調整為按年一次性繳納,繳納時間為每年9月征期。
以下三點需注意!
計費依據
殘保金計費依據為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人數。
(1)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計算口徑按照每月工資單上的職工人數合計/12;經營期不滿一年的按照每月工資單上的職工人數合計/實際經營月份。
(2)職工人數統一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平均工資口徑
上年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申報表第六欄)填寫口徑:
(1)機關事業單位(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六大行業:年平均工資統一為19200元/人;
(2)其他用人單位:年平均工資統一為16000元/人
新辦和注銷
(1)用人單位新辦第一年實行零申報。如果新辦當年又注銷,不再另行補繳。
(2)非新辦用人單位注銷,如果在征期前辦理注銷手續,應補繳至注銷月份前計算的費款;如果在征期后辦理注銷手續,應退還從注銷月份起計算的費款。
劃重點 優惠政策在這里
小微企業暫免征收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所屬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分檔減征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殘保金實行分檔減征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繳費額減征50%;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繳費額減征10%。
殘疾人安置抵扣政策
(1)按每人每年240元標準征收的單位,每安置一名殘疾人,在16000元額度內按年抵扣;按每人每年288元標準征收的單位,每安置一名殘疾人,在19200元額度內按年抵扣。抵扣數額不超過該用人單位應繳殘保金總額。
(2)殘疾人職工抵扣數
殘疾職工抵扣數為經各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定的上年度該單位實際安排的符合抵扣條件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允許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抵扣。
(3)抵扣方式
繳費人通過《寧波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抵扣審核系統》登記核準后,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電子稅務局會自動接收抵扣人數,不需要繳費人上門辦理備案手續。
舉個例子
計算公式
殘保金年應納費額 =【(“上年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ד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0%(或90%)
具體例子
寧波某用人單位,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六大行業,上年度在職職工人數100人,安排殘疾人就業1人。
該單位安排1位殘疾人就業,符合優惠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繳費額減征50%”。
應繳納的殘保金=(100×1.5%-1)×16000×50%=4000元
政策依據
1、《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2、《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